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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.12 出口管制与制裁筛查(Export Control & Sanctions Screening) ​

治理元数据 | Owner:财经/法务负责人 | 最后评审:2026-10-22 | 下次复核:2027-01-31

核心原则:出口管制回答的不是“关税多少”,而是“能不能卖、能不能发、卖给谁”。本篇为操作框架,非法律意见;最终以法务与官方文本为准。


一、触发条件 ​

出现以下任一情形,发货/报价前必须筛查:

  • 物项可能受出口管制(加密、射频、AI 算力、无人机、摄像头、导航);
  • 目的国受制裁或禁运;
  • 最终用途敏感(军事、监侦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关);
  • 客户/支付方/物流方命中名单;
  • 技术资料、源代码、云服务跨境提供。

二、美国体系(简述) ​

概念作用
EAR出口管理条例,管物项、软件、技术
ECCN出口管制分类编号,决定管控等级
CCL商业管制清单
License Exception满足条件可豁免许可
Entity List实体清单,限制特定主体
OFAC SDN制裁名单,冻结资产/禁止交易
ITAR军品清单,与 EAR 边界需法务判断
De minimis含美国成分比例规则

具体分类与许可要求以 BIS/OFAC 当期规则为准;不得凭经验自行归类。


三、中国体系 ​

  • 《出口管制法》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;
  • 技术出口限制目录;
  • 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反制措施;
  • 涉及再出口/转口的合规义务。

四、欧盟及其他 ​

  • 欧盟双用途条例(Dual-Use Regulation);
  • 各成员国出口许可;
  • 联合国/欧盟/英国等制裁名单。

五、智能硬件敏感点 ​

品类/能力风险点
加密与射频加密功能、频段、功率
AI 算力/模型算力阈值、模型用途、云服务
无人机飞行性能、载荷、导航
摄像头/夜视分辨率、红外、监侦用途
定位/导航高精度 GNSS、抗干扰
电池/材料特定材料与能量密度

六、五要素筛查 ​

  1. 客户:名称、注册地址、实际控制人;
  2. 地址:是否位于制裁/禁运地区;
  3. 最终用途:民用/军用/监侦/转口;
  4. 支付方:是否与客户一致、是否命中名单;
  5. 物流方:货代、船司、目的港是否受限。

筛查工具:官方名单 + 商业数据库;所有结果截图留档,保存期限按公司合规政策。


七、红旗信号(10 条) ​

  • [ ] 客户拒绝说明最终用途

  • [ ] 要求更改收货地址或转运第三国

  • [ ] 支付方与客户不一致

  • [ ] 订单规格明显超出民用需求

  • [ ] 要求删除产品标识/序列号

  • [ ] 要求提供源代码或加密密钥

  • [ ] 货代不愿提供最终目的港

  • [ ] 客户名称与名单近似

  • [ ] 订单突然大额且催促发货

  • [ ] 涉及受制裁国家/地区的中间商

命中任一 → 暂缓发货,升级法务。


八、处置流程 ​

  1. 暂缓报价/发货;
  2. 收集五要素与红旗证据;
  3. 法务判定是否需要许可/是否禁止;
  4. 记录决策与依据;
  5. 对销售/客服做年度培训;
  6. 规则更新时复盘历史订单。

九、执行清单(Checklist) ​

  • [ ] 建立受控物项清单与 ECCN 初判

  • [ ] 目的国/地区风险分级

  • [ ] 客户/支付方/物流方名单筛查流程

  • [ ] 五要素留档模板

  • [ ] 红旗信号清单培训

  • [ ] 暂缓发货与升级法务路径

  • [ ] 许可申请与记录保存

  • [ ] 年度合规培训与演练

  • [ ] 规则更新触发复盘


十、关联文档 ​

免责声明:本篇为内部操作框架,不构成法律意见;具体分类、许可与制裁判断须由合资格法务/报关行依据官方文本确认。


复核记录(2026-10-22):本篇为出口管制操作框架;已复核 EAR/ECCN/OFAC/ITAR 等名称,不构成法律意见,具体分类与许可以法务/官方文本为准。


官方依据(复核用) 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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